“七哥,你回来了!”
祝英齐一脸惊喜地开口,他还以为入伍前,见不到七哥了呢。
“喏,答应了你的,还算是赶上了。”当然没赶上,谭昭也有另外的法子将东西送到。
枪用粗布包着,看不出什么,祝英齐当即又惊喜又感动,家人送的礼物,即便不如何,他也是要带在身边的。
“谢谢七哥!”
灯火掩映下,谭昭忍不住挑了挑眉:“不打开看看?”他最后,可还附了一道阵法上去,如果遇上超负荷的杀招,就会自动防御。
不过他现在灵力一般,这阵法是一次性的。
祝英齐立刻点了点头,拉开系着的绳子,一柄看着挺普通的枪立于人前,只是枪头锐利,颇有种势不可挡的感觉。
“考虑到你去从军,这枪身做得其貌不扬些,你要不喜欢,可以自己去改。”
祝英齐哪里不喜欢,他简直喜欢极了,当即就将手里的粗布一扔,于庭院中挥舞起来,越动,越觉得趁手。
好枪!
男人对武器的喜欢,就跟女人对饰品一样,天生骨子里的。
祝老爷从里头听到动静出来,就看到自家不成器的七儿子靠在一边的廊柱上,八儿子则挥舞着一柄银枪,熠熠生辉,一看就是好东西。
“亏你还记得你兄弟!”
“居然还知道回家!”
“瞧瞧你这样子,站都站不稳,像什么样子!”
来自老父亲的吐槽三连,谭昭摸了摸自己的膝盖,自觉有些疼,立刻岔开话题:“这枪我打了足足有七天七夜,饿得都瘦了,父亲,我饿了。”
“饿?怎么不饿死你算了!”
饿当然是饿不死的,祝夫人还没睡呢,怎么舍得儿子挨饿。
吃完饭,祝英齐已经不再舞枪了,不知从哪摸了块细软布,正搁灯下擦拭枪头呢。
“这枪可有名字?”
谭昭摇头:“它打出生到现在,还没满月呢,怎么可能有名字,你是它的主人,看着取呗。”
……这描述,可以,很七哥。
“这名字,可以七哥来取吗?”
谭昭复杂地看了人一眼:“你确定?”
祝英齐点了点头:“嗯,我想它也是这么想的。”
系统:哎,少年涉世未深啊。
谭昭想了想,一定要一雪前耻,他取名能力怎么了,不挺好的嘛,这枪的材料严格意义上是书圣爸爸送的,所以就叫它——
系统:书圣枪?
[恕我说句实话,你这取名烂得平平无奇。]
“饮冰,怎么样?”
十年饮冰,热血难凉,谭昭忽然就想起了这么一句话。
“好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