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琼大概能够把握一些秦王政的思路,可是说到底,他是不认同这个做法的。
他觉得有些激进了。
不过事态既然已经发生了激烈的变化,那么自己也应该跟上脚步。
本地秦人与山民们的矛盾点主要集中在集体利益之上。
——山民从山里出来,吃的是本地秦人提供的粮食,这没有什么,因为这些人吃的那部分是税粮,本来要交到国家手中,转个手交给别人吃用,并非是太让人难以接受的事情。
但山民需要落脚点,那就必须要额外建造房屋。
一开始肯定是要让山民自己居住的,为了双方的安定,也必须让他们有自己的地盘住。
建造房屋的工作,单凭山民自己肯定是没法儿在不影响居住的及基础上完成的。
所以这部分工作需要摊派到本地秦人丈夫身上。
尽管是用来顶役,并且计工分的,但一点贡献都没有做的人可以充分享受到为国家种地、正常缴纳税赋的人的劳动成果,这件事情本身就很是让人窝火。
更别提,为了方便这些人在后续的时间里的生产生活,他们的居住区域挑选在了一处临河的上田边上。
然后是农会耕地的负责区域、放牧家畜的牧草区、砍柴用的打柴区、洗浴用的洗浴区……
各个变动,都要往更协调的方向去发展。
所谓协调,也就是让本地的秦人让出一些原本属于他们的利益出来。
原本打柴,单程只要走二里多路,如今陡然添了一倍多。
沿河的河水,也要让上游的山民们先用过,才能轮到他们。
耕地面积也需要做出调整和变化,相应的,放牧区域、休闲游玩的区域也要变化。
这种全方位的变化,对于本地的秦人们而言,就是一种既得利益的失却。???
农会的人前前后后闹了半个多月,为的也就是这部分东西。
对于个人而言,其实失去的利益并不算多。
但就集体来看,他们丢失了太多东西。
那可都是实打实的利益。
如果只是离得远远的,不损失这些利益的情况下,秦民们知道山民们的惨状,是很乐意于出些力气帮助他们修建房屋、挖掘水井或者做些别的事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