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真病逝,袁瑾有意向朝廷请罪。有参军和将官数人里通胡贼,挟袁氏以令仆兵。”
“袁瑾不愿同流合污,被麾下挟持,其后更死于逆贼之手,为火所焚,尸骨无存。”
“寿春大火,逆贼趁乱出逃,被州兵截获,无一脱逃。并有十余氐人趁乱行凶,行刺幽州刺使,幸未得逞……”
官文的内容超出预料,和众人想象中完全不同。
据城谋逆的袁瑾成为忠良,手下的参军将官被推出顶锅。
袁峰身为“忠良”之后,自然需要抚恤。从此可正大光明留在盱眙,按照袁瑾留下的“遗书”,由桓容代为照顾。
寿春一把大火,城池被燃烧殆尽,袁氏的万贯家资自然不存。仆兵在抵抗逆贼时死伤大半,活下来的也是多数带伤,无论晋室还是桓大司马,都占不到半分便宜。
说桓容私吞?
有证据吗?
没有最好闭嘴,否则上表开撕!
与此相对,朝廷还欠着幽州出兵的军饷,以及该配发的皮甲武器。
没有?
好办,折算绢布金银即可。
桓刺使表示他不嫌弃。
再有一事,寿春收回来时,斥候发现临近的豫州也不太平,似乎有贼人聚众为患。虑及豫州现为桓大司马掌控,桓容很是“孝顺”的提议,如果阿父手中兵力不足,他很乐意代劳。
如果桓大司马之前还有什么想法,见到这样的提议,都会立即打消。
两人暂时联手,却不会真的握手言和,一点摩擦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