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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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财务部审计主管赵科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巨额**一事落下了帷幕。

赵科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职务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司法实践中的量刑标准中规定,十万元作为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起点,侵占财物超过一千万的,判处十三年起步最高十五年**,并没收财产。

赵科今年已经四十一岁了,一旦罪名坐实,等他从监狱里出来,估计头发都已经白了。

段慕青承诺不会报警,但前提是赵科十倍归还从公司挪走的资金,而且赵信必须从段氏退股。

赵信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因为左博文为了封住赵家人的口,答应事成之后,双倍返还这些股份。

赵信心动了,段慕青看他不顺眼的同时,他也深深的忌惮着段慕青,让他出卖左博文去换取天下太平,他做不到。

谁让他手里握着的这百分之四的股份,是他用见不得人的手段从段时中手里讹来的呢。

而且就算是能把这件事(情qing)压下去,赵科也不可能再留在段氏里了,倒不如赌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