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解开绳子自己带到脖子上,绳子不是很长,丽珠贝刚好悬在他胸口伤疤的位置,挡住了伤疤:“用不着,反正带不了几天。”
丽珠贝带上只是个形式,重要的是,在雄性和兽人交合之后,放进兽人的身体里,起到促孕的作用,所以一般结婚之后,就很少会看到丽珠贝被带走脖子上,大多是带在“身上”。
这话说得天佑有点不好意思,脸红地挠挠脸颊,暴不屑地嗤笑:“做梦呢?我假装解下来而已。”
他一把扛起地上的雕趾兽,这只身长近三米的野兽被他抗在肩上,他丝毫不见费力。洛蒙深处的部族,大多也是猫科的兽型,但是有些兽型不大,战力并不是那么强,目前看来,暴的实力绝对是很强。
天佑摸摸自己的鼻子,眼睛落在往前走去的暴被皮裙盖住的挺翘臀部,白捡了个萨尔?感觉还不错。
65、第二天就结婚
崇山峻岭的洛蒙森林,入夜之后显得特别黑暗,时而响起的嚎叫与呜咽,让黑暗越发增加了恐怖的味道。
“坐在这儿,不要乱动。”暴用火石生起了火堆,把一根骨匕放到了天佑的手里,恶劣地笑了,“用来防御,或者自杀。”
天佑抽抽嘴角,这个兽人还真是个性独特,不是说各大部落的兽人,都很重视照顾雄性吗,怎么自己就遇到这么个特立独行的。
其实暴离开的时间不长,他很快就回来,肩上扛着一片石板,手里拎着两只榛兔,他把一个兽皮口袋扔过来,里面竟然装着很多红榛子。
“你把它们窝掏了吧?”天佑拿起一个红榛子,手指长的榛子里剥出了蜡黄色的香脆榛子仁,这是很多丛林生物最喜欢的存粮。
暴并没有搭理他,手脚麻利地开始剥榛兔皮。这种不算头尾体长半米的森林动物,一向是所有坚果的克星,不过它们锋利的牙齿,面对灵敏的兽人根本没什么用,倒是它们隐匿的本事非常不错,能够找到它们,说明暴也是个非常精明的猎手。
他手中拿着的是一把含有金属成分的石刀,在火焰下闪烁着微光,灵巧地沿着榛兔头顶骨缝和脊椎剖开,剥出了一只完整的皮。暴的手指皮肤并不细腻,但是细长而灵巧,火光之下,他的皮肤也呈现一种红色,凌乱的头发因为他用力挥刀而微微晃动,眼神专注而冷漠,幽黑的双眸像是红宝石。有一两滴血液飞溅到他的脸上,他用手背顺手擦去,脸上的伤痕像是三条细线,不重,却清晰,篝火之下,有种惊人的野性之美。
很快他就把兽皮剥下,用刀子灵巧地分割肉类,从随身的袋子里撒上盐粒,把榛兔的脂肪涂在已经被篝火烤热的薄薄石板上,准备开始烧烤。
“加点?”天佑把自己的袋子扔过去,暴皱皱眉头,发现袋子里装着一个透明的精致瓶子,里面放着混合好的调料。
“你是比蒙城的?”暴拿着那个瓶子看了好久,毕竟这种透明的矿物很少见,既然用来做瓶子,应该不是稀有的水晶或钻石吧。
天佑看似毫无心机地点头:“恩,这可是我的宝贝,让你尝尝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