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之诛,是所谓的圣人著春秋,而乱臣贼子惧!
简单来说,就是把人的罪名写在史书上,盖棺论定,千秋万载的流传下去。
对于东方文明就算是不相信死后有着神灵最终审判,然后却也是害怕记载青史,遗臭万年的。
虽然后来有人总结说,历史就是国人信奉的宗教,也不是不无道理!
但是对于死后有灵,道法显圣的世界来说,这种事情更严重。
一旦被定罪,那就不是遗臭万年那么简单了。
甚至更是要成为罪鬼,打入鬼狱,死后都不得安生,遭受无穷罪孽痛苦。
对于相信死亡不过另一种人生的时人来说,死后还要成为罪鬼,永远受苦,那是绝不能忍受的事情。
所以,有罪论死的公卿将相们,往往宁可在朝廷罪名结果公布出来之前自杀。
而一般朝廷也会手下留情,不会把事情做绝。
这般时候的儒生,甚至整个社会思潮讲究大复仇主义。
所谓子不报父仇非人也!
有人杀了你爹,你一定要杀他全家报仇,要不然就不算是人,禽兽不如。
这甚至影响到法律!
原本世界两汉时代,血亲复仇,官府往往不追究,甚至社会舆论上也对这种复仇者称赞有加。
而一个人如果是被朝廷,被天子下诏诛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