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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之诛,是所谓的圣人著春秋,而乱臣贼子惧!

简单来说,就是把人的罪名写在史书上,盖棺论定,千秋万载的流传下去。

对于东方文明就算是不相信死后有着神灵最终审判,然后却也是害怕记载青史,遗臭万年的。

虽然后来有人总结说,历史就是国人信奉的宗教,也不是不无道理!

但是对于死后有灵,道法显圣的世界来说,这种事情更严重。

一旦被定罪,那就不是遗臭万年那么简单了。

甚至更是要成为罪鬼,打入鬼狱,死后都不得安生,遭受无穷罪孽痛苦。

对于相信死亡不过另一种人生的时人来说,死后还要成为罪鬼,永远受苦,那是绝不能忍受的事情。

所以,有罪论死的公卿将相们,往往宁可在朝廷罪名结果公布出来之前自杀。

而一般朝廷也会手下留情,不会把事情做绝。

这般时候的儒生,甚至整个社会思潮讲究大复仇主义。

所谓子不报父仇非人也!

有人杀了你爹,你一定要杀他全家报仇,要不然就不算是人,禽兽不如。

这甚至影响到法律!

原本世界两汉时代,血亲复仇,官府往往不追究,甚至社会舆论上也对这种复仇者称赞有加。

而一个人如果是被朝廷,被天子下诏诛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