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东西太多,什么压强,重量,受力面积呀,只要一算,这全洪荒的凶兽都不要走路了,肯定一个个陷到地底下,吃土去了。

高歌每天就这么走呀走,脚印越来越浅,也不愁吃喝,虽然大野兽不理会高歌,但每过几天,总有些小野兽觉得可以增加点零食,然后就碰到了高歌肩上的大棒,再然后就进了高歌的肚子。

洪荒不计年,但高歌发现,只要一想,就能知道自己过了多少年,也就是一敲回车键的功夫,都不用去输入公式,非常方便。

扯了扯已经披肩的头发,这一路,高歌已经走了十年多了。

此处已经离黄金玉石山五十万里远,山依旧是巨大无匹的山,但山间的距离却慢慢变得宽阔了些,山谷已经可以算是小平原了。

各种动物越发多了,大部分都不理睬高歌,我行我素吃着树叶青草,食肉动物也不太理会高歌,这么丁点肉,不值得劳动这些身高超过三丈,一顿能吃下万斤血肉的猛兽出爪子。

高歌终于恢复了正常的走路姿势,手中的紫铜棒虽还是有些沉重,却已经能随手挥舞,只是没有白牙这么轻松快速而已。

高歌也恢复了淘宝的生活,一路上的果子、野兽也开始遭殃了。

洪荒不淘宝,菊花配电钻。

高歌也发现自己长了一项本事,看到的果子,只要越想吃,口水流得越厉害,那果子就越是好果子,锻体效果就越好。

普通的石块没感觉,但只要一眼看去,心里觉得这石头不错,十有八九就是好东西。

但高歌一直没有碰到那种一眼看去,就产生‘这物跟我有缘’的感觉的东西,真是遗憾!

其实高歌觉得,跟他最有缘的是造化玉碟这块超级硬盘,他最需要里面的知识,可是不知道玉京山在哪里?

嗯,就算知道了,也不敢去作死。

但高歌并不灰心,每天傻乐着,仔细观察洪荒的一切。

树林越来越多,草丛越来越宽阔,大片大片的草原开始在山间平原出现,空荡荡的山体已经很少了,大都披上了绿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