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走来,数千个日子里,高歌制造了无数的山洞,地面陷坑,相信那些山洞慢慢会成为野兽的老巢,最后可能就成为练气士的洞府,也算我为后辈做了一件好事。

此刻的高歌已经完全变了模样。

看到漂亮的横公鱼后,高歌觉得,自己有义务,把整体人类的颜值提高一个量级。

横公鱼一身的材料,给了高歌极大的便利。

那横公鱼变身体的一身皮囊,此刻穿在了高歌的身上,上到脖子,下到脚腕,全部是刀枪不入的横公牌紧身内衣。

有了横公鱼的材料,高歌难得地大方了一些,切了一块当康皮出来,给自己做了一件皮背心,一条到膝盖的皮短裤。

横公鱼头前四丈长的那根触须的尾端,是数千根三五尺长的细丝状须发,红彤彤的像团火焰。

这些细丝比头发大不了多少,很有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风范,被高歌用来封住皮衣边角,于是,一套镶红边的漂亮黑色皮甲就在洪荒诞生了。

为了能配的上这套漂亮的皮甲,高歌又把头发留长,磨了个青玉簪子盘了起来。

呵呵!

洪荒第一帅哥现身,让高歌在平静的水面停留了十秒都不愿离开。

自认为帅气的高歌,在其他野兽眼中,却是不折不扣的凶神恶煞。

此刻,满脸笑容僵在脸上的高歌,无语地看着远远绕开自己的数千只角马模样的野兽,百思不得其解。

你特么角马都长得和大象一样高大,怎么看到我像看到鬼似的?

你这是什么审美观呀?

高歌气愤不过,一个纵越追上最后两只角马,一个赏了一巴掌,让它们永远安静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