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了一整个夏天的孕养,现如今,草原上的兔子不仅多,还很肥,重的都能有二三十斤。
士兵们看着兔子眼睛里都在冒绿光,这可都是肉啊!不管大小,只要找到了,就连窝端。
有在旁边看热闹的,提醒说:“小的最好放走,要不然来年就没得吃了。”
正在刨兔子窝的正是丁派,他抽空回道:“我们排长说了,小的可以养养,长大了再吃。”
“你们往哪儿养啊!这可是野兔子,狡兔三窟,这玩意儿盗洞很厉害的,你看草原上谁家养兔子!”那个人不以为然。
“嘿嘿!我们可以先养在车厢里,以后再用水泥铁板弄个围栏,绝对不会让它们跑了的!”丁派这话说的贼自信。
说话的那人原本是有些看笑话的成分在的,如今听到丁派的回答,他热闹也不看了,趁着现在别人还没反应过来,他也去逮两只兔子去。
既昨天的田鼠之后,兔子们也都遭了殃。
联盟的人对于养兔子寄予了极大的热情。
兔子繁殖能力强、杂食、肉多,养不下去了吃了就是,扒下来的皮毛还能取暖。
这种养兔子的习惯,直到联盟里出现了一只变异大兔子带着众小弟造反越狱才有所收敛。只是那时候的联盟早已不再是原来的小村子了,养兔子更多的是一种缅怀。
在士兵们热热闹闹捉兔子的时候,边江正带着马源在栗子煜和柯睿斯的家中蹭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