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秋池笑了笑,说道:“简单的说,生活反映就是,如果人还是活的,当受外界刺激时,身体会引起相应的反应。比如皮下出血就是典型的生前伤的体征。”
“生前伤?”宋知县没听过这个名词,“啥叫生前伤?”
“生前伤和死后伤,就是这个伤害究竟是在死者生前就有的还是死后才形成的。”杨秋池很耐心地给他们解释,其实,这些概念在宋慈的《洗冤录》中就有了,只不过宋知县他们不是专门忤作,对这些没有研究。
“就拿这个案件来说吧,白小妹致命伤是脖子上这个掐痕,如果白小妹脖子上的掐痕是生前伤,说明当时她还没有死,殷德掐她,那就是故意杀人;如果这掐痕是死后伤,那他掐的就是一具尸体,充其量只是故意杀人未遂。”
宋知县又有点糊涂了:“未遂?”
这个名词可不好三言两语解释准确:“未遂就是达不到目的。”不准确,不过大部分就是指的这个意思,“如果殷德掐的时候,白小妹已经死了,那他就不能对白小妹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而应当由捂白小妹嘴导致其死亡的殷老头承担故意杀人刑事责任。”
“刑,刑事责任?”这下子把宋知县搞得更加糊涂。
天啦,这些词都是现代刑法用语,当然这些古代人是搞不懂的了,可不用现代词汇,古代词汇杨秋池又不知道,怎么解释?看来不能再说下去,再说的话他们会以为自己发神经的。
杨秋池摆了摆手:“一句话,白小妹脖子上的掐痕如果是生前伤,那凶手就是殷德,如果是死后伤,凶手就是他爹殷老头!”
“哦,贤,贤侄说得很有道理。”宋知县若有所悟,想了想,又问道,“那如何才,才知道是生前伤,还,还是死后伤呢?”
“小侄仔细观察过白小妹脖子上这个掐痕,有皮下出血,这就是我刚才说的生活反应,如果她当时已经死了,一般是不会有皮下出血的。因此,白小妹脖子上的掐痕是生前伤,杀人犯应当是殷德。而殷老头只是将白小妹捂晕,他只对强奸行为负责,捂晕的行为属于强奸罪中的使用暴力范围,不单独构成犯罪,所以,殷老头对白小妹的死亡不承担刑事责任。”
杨秋池滔滔不绝分析完,看见宋知县等人张大嘴看着他,才意识到自己又把一大堆现代刑法中刑事因果关系理论说了出来,难怪他们犯傻。不过,如何用古代的刑事理论解说清楚这些问题,杨秋池没有研究过。
宋芸儿眨巴眨巴眼睛,问道:“哥,你说白小妹姐姐脖子上的掐痕有皮下……皮下什么来着?”
“皮下出血。”
“哦,对,皮下出血,就说明是生前伤了吗?”
杨秋池暗想,判断生前伤可没这么简单,除了肉眼观察之外,最可靠的是用组织学显微镜观察,看看有没有组织炎症反应;还可以采用组织化学特殊染色的方法,检测损伤周围组织中各种酶的活性变化等等。不过,这些方法一个都没法说,说了他们也搞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