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页

蓟城,那是一个让自己既厌恶,又向往的地方。那里聚集着无数的大小贵族,那里充斥着与他格格不入的生活与习惯,但是,高远却不得不将那里作为自己前进的目标,那里,不仅有叶菁儿,还有他的人生理想,只有到了哪里,自己才算是获得了第一步的成功。

蓟城,你等着吧!高远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不管周渊在想什么,想干什么,自己只能被动等待,以不变应万变,兵来将挡,水来土淹,怕他作甚,了不起自己再得罪一个太尉,已经与一个国相结下了仇,还怕多一个太尉么?对自己而言,却是一样的,反正都是庞然大物,一个就足以压死自己,两个,结果也不会再坏到哪里去了。

高远突然咧开嘴笑了起来。想想也的确得挺意的,这天下无数的县尉之中,如果数起结仇家的本事,恐怕自己真要算第一了。

“弟兄们,唱起来!”高远挥舞着手臂,对着身后的青衣扶风兵来吆喝起来,“让大燕故土的同袍们看看我们大燕勇士的威风!”

此时在他们行进的道路之上,已经有了不少的普通百姓行走其间,战事结束了,先前这些不知躲藏在哪里的老百姓们,又忽然出现在这片土地之上,看着他们赶车挑担牵牛拉驴,显然是正从躲藏的地方回转家园呢!

“好嘞!”颜海波兴高采烈的答应着,转头看着麾下,“都听好,听我的口令,一,二,三,起!”

长刀所向 直指吾大燕故土;

残阳如血 流淌在我们的征途;

旌旗猎猎 召唤着奋进的战鼓;

黄沙漫漫 挡不住勇士的脚步;

大燕自古多壮士,可杀不可辱;

忠孝自古难两全,含泪别父母;

所!向!无!敌!吾!军!威!武!

血染战袍 是男儿最美的衣服;

马革裹尸 是英雄壮烈的归宿;

刀枪森森 挑颗颗敌人的头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