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营之中响起了一声声的军号之声,随着这声军号,刚刚喧嚣的营帐骤然之间便安静了下来,只偶尔有巡逻的脚步声走过。
高远睡得很香。
但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他便被急骤的马蹄之声惊醒。高远一跃而起,身在大营之中,他并不担心会有敌人偷袭,事实上,从来只有征东军偷别人的营盘,而没有人能走到征东军大营之前还不被发觉的。此时听到如此清晰的马蹄之声,还越来越近于中军大帐,只能说明,有紧急军情。
马蹄声戛然而止,帐外传来一阵喧嚣,大帐帘子被挑起时,高远已经坐在了大案之后,正轻轻地挑着油灯的灯捻。
“都督,孙司令官派出使者抵达。”上官宏全身戎装,手扶腰刀,跨了进来,在他身后,一人侧跨一步,右手捶胸,向高远行了一个军礼。
“北方野战集团军司令官孙晓孙将军帐下裨将陈季珍见过都督!”来人声音洪亮,大声道。
“陈季珍,听孙晓说起过你。当年你随孙将军一起修建牛栏山大营的时候,遇到东胡部族偷袭,你一人一马一根狼牙棒,冲进东胡骑兵队中,左冲右突,一战击毙数十东胡骑兵,使得东胡人大骇而退。真勇士也!”高远大笑道。
听到高远将自己平生最得意的一战随口道来,陈季珍不由满面红光,漏夜狂奔而来的疲备也不翼而飞,躬身谦虚地道:“那只不过是一些杂牌子东胡人,算不得真正精锐,也是孙将军指挥有方,领军吸引了敌人的主力,末将才侥幸建功。”
高远摇头:“战场毙敌,只有实力,没有侥幸。陈将军,东胡人打过来了么?”
“是,都督,十天之前,宇文恪指挥下的东胡部队分两路渡河,分攻统万城与先锋城,许军长与郑军长引部在城下与敌周旋,伺机歼敌,目前战局暂陷胶着,司令官命末将前来寻找都督,汇报军情。”
“你在路上走了几天了?”高远问道。
“末将和两名卫兵一共带了九匹马,歇马不歇人,每天只休息两个时辰,在路上奔行了两天两夜,今日早些时候,碰上了亲卫营的哨骑,才知道了都督的准确路线。”陈季珍道。
“也就是说,在你出发之前,东胡人进攻先锋城,统万城的兵马,已经打了七八天了时吧?战局如何?”高远问道。
“回都督,根据先锋城与统万城的军情奏报,东胡人的进攻意识并不强烈,虽然每天都在攻打城池,但只要稍受挫折,便会偃旗息鼓。”陈季珍道:“孙司令官率大雁积已经枕戈待旦,随时可以出击。”
停了一停,又道:“据前锋城和统万城的信使讲,东胡人并没有想象中的难打,这些号称东胡大部族的精锐,甚至还不如以前碰到的一些小部落勇悍,至于那些步卒,就更不值一提了。”
听了陈季珍的话,高远的脸上却没有露出丝毫的笑容,眉头反而皱了起来,宇文恪,是东胡有名的人物,自从他被索普派到河套平原之后,监察院便一直在竭尽所能地搜集有关他的情报,关于这个人的生平的报告,在高远的书柜里,便有厚厚的一叠。总之,此人不仅是一员沙场宿将,更是一个狡滑如狐的家伙。生平从不打无准备之仗,听陈季珍的说法,这种打法,不像想要攻克先锋,统万两城,倒像是在敷衍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