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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柱香过后,当这些人齐聚在郭荃的大帐之时,所有人不禁凛然,数十人挤在大帐之中,居然鸦雀无声,此时的郭荃身着他工部尚书的大红袍官服,正襟危坐于正位。

这些头目之中,多数人都是跟随着郭荃建起了积石城的老人,他们很清楚,郭荃异常珍惜这身大红袍,除了去都督府议事,平素从来都不穿在身上,而一旦穿在身上,那就是代表着有极重大的事情发生了。

果然,郭荃一开口,众人不由都是呆了。

“诸位,东胡人打来了,他们一支人数多达五千人的骑兵想要偷袭我大雁城,在半路上与孙司令官相遇,现在孙将军正竭力阻挡敌军,但是敌人是骑兵,很有可能分兵前来攻打我大雁城,所以,我们必须要作好一切准备。准备与敌血战!”

郭荃扫视着帐中众人,有人兴奋,有人茫然,有人恐惧,人生百态,瞬息之间,便齐聚在数十人的脸上。

“大雁城孤悬草原,根本没有躲藏的地点,我们连跑都没有地方跑,诸位,如果跑的话,只会死得更快。”郭荃一语便堵绝了一些人的念头,“我们这里有几万民夫,还有堆集如山的武器,要做待宰的羔羊,还是食人的猛兽?”

他蓦地提高了音量,大声喝问道:“是正面敌人而死,还是背朝敌人而亡,大家心中可有决择?”

郭荃是个瘦巴巴的干枯的小老儿,平素在众人眼中,也只不过是一个邻家老头而已,因为出身的关系,他极少摆出自己的官威,但现在,拍案而起了他,在众人的眼中,一时觉得他在此刻尽然是顶天立地,无比高大。

“死战,死战!”帐内诸人一时之间,竟是战意高昂。

“我们有数万人,他们只有几千人,便是一人一口唾沫,也淹死了他们。”

“一人一刀,也将他们扎成筛子!”

“好!”郭荃喜形于色,“唐校尉,打开你看守的后勤大营,将内里的武器,全都分发给民夫。”

“末将遵命。”一名将领霍地站起,他是孙晓留在大雁湖的一个连队的连长,手下两百余名士兵,任务就是看守这里的军械以及粮草。

“各部民夫头目,回去之后组织本部民夫,以队为单位,齐至城下集结。”

“遵命!”

大帐之中黑压压的人郡顷刻之间便散得一干二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