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去市中心要两三个小时了,晚上就不能回到驻地,正好看看这边的夜生活和大城市的夜生活有啥不一样的。给他买点衣服啊礼物啊,反正就是多看一眼就买下来那么土豪。
市中心还有很多奶茶店啊,小甜点屋啊,陆西舟喜欢吃这种东西,就带他痛快的大吃一顿。吃饱了心情就好了,想摸摸呀,想搂搂呀,就不排斥了。
“去市区,我看你喜欢喝星巴克,上次那什么,冰摇黑加仑?咱们喝一杯去!”
打定主意就要去市中心,陆西舟赶紧拦住他。
“在周围玩玩。”
自己没想好呢,怎么走谁也不知道,如果不成,他一口气两套房都买了,虽然说房子不会贬值,但是也害人不浅啊。
沪市的房子他以后调回内陆可以居住,这边就真的没必要再买了。
陆西舟快速地在周围看来看去,指指那座看起来很高的山。
“那边,你看那边,景色不错是吧,就去那山上吧。”
任长空顺着他的手看了看。点了点头。
“行,正好山脚下有一条河,我们就地扎帐篷,晚上就住在这。”
陆西舟瞪圆了眼,还要夜宿,还要住在野外?
“你别怕呀,就算有狼也没事儿,我带枪了!”
陆西舟觉得自己这口气还是没喘匀。迫切的想回家啊。
我喜欢城市,因为城市里的狼群都在动物园,不是在车外边。
任长空自认为安慰了陆西舟,真的不用怕,他比狼可怕多了,都不怕自己,干嘛怕狼?这话有点不对,是说有他在,狼群不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