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跟林姐五百年前倒是一家!”金姐笑笑道。

“你是哪里人啊?”金姐很有干刑警的潜力,又问道。

“做事的时候不许谈话!”林杰正要回答,突然听到一个冰冷冷的声音,不用回头就知道是沈冰,而金姐看到沈冰也没有感到难为情,只好低头一笑就干自己的事去了。

这次林杰倒有点感谢这个沈冰,面对着这位妇女们的询问,林杰还真有点难以招架,搞不好到时自己的祖宗八代都要被她问出来,当然,前提得是自己要记得起来。

晚上吃饭就在饭店里由新招的厨师做的,反正现在所有的人员都基本上招齐了,只等装潢一搞完马上就开始营业。

食之味的厨师南北都有,会作的菜系也很多,可能也是为了展示自己的厨艺为以后站住脚打下基础,晚上炒菜时他们都很卖力,做的都是自己的拿手菜,当然只是些家常小菜,但对于林杰每顿在马来西亚基本上都是吃鱼的人来说,吃得差点吞掉了自己的舌头,在别人目瞪口呆的眼光中,林杰装完第七碗饭后就再也不好意思去装饭了,其实他还可以吃两碗的,但又有什么办法呢,自己第一天来可不能让别人认为自己是饭桶,但他不知道饭后已经就有人开始在暗地里叫他七碗了。

林杰没什么行礼,就算有几身衣服也是林孟哲在马来西亚给他准备的,当然是夏装,据林杰现在估计如果一直待在京城那是不可能用得上的,还好自己的签证有一年,在一年之中应该可以赚到回家的路费吧?

把自己的东西装在一个小包里后,林杰终于离开了那家没有名字的招待所回到了食之味,王澜叫他等会跟着其它人一起回去就成,反正饭店里的人只要不是北京户口的酒店里都安排住宿。

第三百七十四章 做工

林杰就这样开始了在食之味的洗碗工生活,每天上午只要十一点钟赶到酒店却可,这个时候一般是酒店的员工自己的吃饭时间,然后马上就开始了正式营业,在厨房的后面稍做准备就要应付服务员带回来了碗筷,一直要忙到差不多三点才能把事情做完,然后又可以休息两个小时的样子,这期间如果有心情还可以到外面去逛逛街,但最晚得五点半就要赶回酒店,然后就是一直忙到十二点,如果生意好可能更晚,只有等酒店打烊后他才能回去休息,当然在他下班之前是不允许有任何碗筷没有洗干净的。

还好,他们有三个人,虽然那金姐嘴巴利索,每天只要抓住空隙就要跟他们侃一阵,但做起事来还是风风火火,相反,林杰对于洗碗“领悟”不深,每次洗的量都比她们要少,要不是看在他还算勤快,做事也认真,就算慢点,那金姐跟林姐也不会说他。

金姐叫金梅花,以前是国营职工,现在下岗在家,老公还在上班,她出来做事只是想赚点钱补贴家用,而林姐叫林如花,对于她家里的情况因为她很不谈及自己所以林杰也不清楚,至于自己,第二天就被金梅花给摸清了,当得知他竟然是马来西亚人时,金梅花大感惊奇,她告诉林杰,要是早知道他是外国人那根本就不需要来这里,随便到哪具私立学校找份外教,也不用专门上课,只需要陪那些学生们聊聊外语就可以,工次可是这里的十倍以上。

但林杰并不动心,因为他自己知道自己的事,如果自己没有失忆,那无所谓,但现在可以说很多事情都记不起来更不要说跟别人去谈话,到时不被别人取笑就不算了,所以虽然听她讲薪水丰厚,但林杰只能望洋兴叹,再说他现在觉得在食之味也不错,至少每天有吃有喝有地方睡,比他前几天可不知道要强多少倍!

在经过一个星期的试营业后,北京食之味终于开始正式营业,在正式营业这天李洁也特意从杭州赶了过来,只是她不知道的是一直没有消息的老板此时正在后面的厨房里拼命的洗着碗,忙得透不过气来。

“听说了吗?今天总店的老板也来了,而且还是个大美女,她这一亮相把咱们的王经理都给比下去了。”金梅花神气活现的道,好像她亲眼所见一样,像她跟林杰还是林如花在工作期间都是不允许到外面的餐厅去的,更不要说今天这个特别的日子,酒店的生意特别好,哪还有时间去外面,洗碗都来不及!

“你好像亲眼看到了似的,快点做事吧,否则等会又要被沈主管训了。”林如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