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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他心里也有些恶心,更有些畏惧。

毕竟,对于一个锦衣玉食的皇室成员来说,杀人这种事情,确实有些太可怕了。

然而,新丰县出了这么大丑闻,想不杀人是不可能的。

真要弄到朝廷上,而这个县令居然还活着。

那无疑要引发一场地震。

到时候,为了自己的乌纱帽,也为了自己的前程,嘿嘿,廷尉、御史大夫和丞相内史以及相关的官员,都会跟刘彻拼命。

官字两张口,无耻就是他们的代名词。

为了给自己洗白,刘彻相信,这些家伙,什么事情都能干出来!

当年,李斯与赵高,不就是为了自己的身家性命,居然做出了篡改始皇帝遗诏,赐死公子扶苏,将军蒙恬的事情吗?

毫不夸张的说,秦国之所以二世而亡,赵高与李斯,绝对立下了汗马功劳!

是以,刘彻根本不敢去赌,朝臣们会甘心情愿的认罪。

何况,一下子就让内史廷尉御史大夫甚至丞相一古脑的倒台,这不符合刘家的利益,更不符合刘彻自己的利益。

于是,这个新丰县县令,无论他是否对此知情,他都必须死!

而且必须现在立刻死!

否则,让他活着进了廷尉大牢,天知道,事情会怎么发展?

至于刘彻一剑砍下他的脑袋,在某种程度上说,确实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