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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麻烦的是,在中国历史上,直至隋文帝颁布《开皇律》,明确规定,鞭笞五十以上,就属于刑讯逼供。

换句话说,在杨坚以前,地方衙门想怎么鞭打犯人就怎么鞭打犯人。

打死了人,一句“嫌犯受刑不过”就算了结了。

刘彻倒是有心想学一下杨坚,只是,目前情况还不允许。

因为,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而法律与刑罚则是国家的工具。

想要改变律法,限制刑罚,几乎等于给国家升级、打补丁。

后世的电脑操作系统打补丁前,软件公司还要开会研究,针对情况作出改变。

何况这么大一个国家,这么复杂的一个律法系统?

要是没操作好,律法系统出现bug,岂不是要死机了?

电脑死机,可以重启,大不了重装系统,但国家的律法系统要是死机……

像这种专业的事情,刘彻已经把这个课题丢给了“特进元老”们去商量,这也算是这些元老政治家们发挥余热的机会了。

许观死于“受刑不过”,在这个时代太正常不过了。

没有人会去追究,更不会有人探寻其中的奥秘。

不过,与许观死讯一同来到刘彻案前的,还有许观的口供以及内史衙门的调查结论。

刘彻看过之后,直接将这些档案与结论,扔到火盘里烧掉。

火焰烧毁了最后与此有关的一切证据。

但刘彻的心,却有些不怎么好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