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从传统还是礼法纲常来讲,都要如此。
侄子怎么可以随便定叔叔的罪呢?
皇帝岂能不顾同族之情,处置自己的亲戚呢?
就算要处置,也必须有确凿的证据来证明,再不处理他,这天下就要灭亡,天地就要崩裂,上帝就要发怒。
然后,皇帝才能在这样严重的后果面前,忍痛处罚。
“陛下!”这个时候,早已经跟刘彻谈妥了交易的梁王刘武,忽然站起身来,拜道:“臣以为,济南王辟光,身为济南之主,受陛下、先帝隆恩,不思上报君父,下安黎庶,反而横征暴敛,目无王法,羞高帝之灵,惭齐悼惠王之德,上有负祖宗宗庙之托,下,获罪于济南士民,使民怨沸腾,四海不安!”
“臣受先帝之托,先帝许臣为天下诸侯王宗室之宗伯,臣不敢不奉先帝之命,斗胆上书陛下:济南王臣辟光,实无人臣之像,不能奉宗庙社稷,宜当除其封国,去其王号,命其告罪于高庙!”
满殿大臣,顿时都是一副瞎了我的24k氪金狗眼的模样!
梁王什么时候跟济南有深仇大恨了?
看梁王这样子,大抵是不弄死济南不罢休了吧?
尤其是那一句告罪于高庙……
简直就是要将刘辟光丢到大鼎里给烹了!
甚至,比这个还要惨!
什么样的情况下,一个诸侯王才需要去高庙告罪?
必然是他获罪于天的时候。
都获罪于天了,祷告也没有用了。
就算不被自杀,也会被暴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