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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就是历史上太宗庙陵园陪葬钱被盗,时任丞相庄青翟与御史大夫张汤私底下协商约定一起去谢罪。

因为丞相负有“四时行陵园”的责任。

出了事情,丞相首先负有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庄青翟的想法很不错的。

拉上张汤这个御史大夫,这个皇帝的亲信,一起去谢罪,皇帝大抵是不会严惩,最多打个哈哈就过去了。

那成想,张汤表面答应的好好,回头就把庄青翟卖了。

按照史记的说法是:念独丞相以四时行园,当谢,汤无与也,不谢。

这次的出卖,直接导致了庄青翟狗急跳墙,诬陷和栽赃张汤,致使张汤自杀。

当然,张汤也不是善茬。

临死一道遗表,在把自己儿子张安世送上青云路的同时,也让庄青翟一伙一起与之下地狱。

而另外一个故事,就更有代表性了。

元鼎五年,一百零六位列侯所献给祖宗宗庙助祭的黄金斤两与成色不符合规定。

武帝一口气将他们全部打落尘埃。

而时任丞相赵周,更因此被牵连,下狱自杀。

这两个故事,都充分说明了,在汉代,宗庙地位的严肃性和不可侵犯性。

陵园里陪葬的夹钱被盗,就让一个丞相一个御史大夫先后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