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3页

该案的一切往来文书和裁决证据,统统将会摆上台面,暴露在阳光下。

除非有人能拍着胸脯,保证自己一定是喊冤的。

不然,呵呵……

惊动天子,而你又不能证明自己清白?!

该当何罪?

至少也是杀全家的大不敬之罪!

更何况,这登闻鼓,也不是那么好敲的。

登闻鼓立在公车署内,公车署在北阙之下。

想敲响登闻鼓,首先要感动北阙驻军,让他们放行,然后,还得让公车署的署长也点头同意进入。

但问题是,假如某人能感动北阙驻军,让他们放行,又能说服公车署的署长,让他进入。

那么,在实际上,此人其实已经得到了天子的同意。

是天子授意他去敲鼓的。

而倘若天子授意了,那么还有什么案子是翻不过来的?

所以,这就是一个悖论。

登闻鼓立在公车署将近二十年,至今被敲响的次数,不过三五次。

而每一次都导致了一位列侯甚至一位九卿的垮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