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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将天下的百姓,无论贵族官民奴婢,统统分为五个群体:王侯、官、民、市、奴。

编户齐民的罗网之下,鲜有人能逃脱律法的管辖。

当年,秦朝时,秦始皇的亲信,大宦官赵高犯罪,依然被依法除去官籍(史记·蒙恬列传)。

到了汉室,对人口和土地的清查以及管理,比之秦朝,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是因为,汉室政权,比秦朝更依赖算赋。

老刘家的皇帝,隔三岔五,就要宣布“其除田租”“除田半租”。

对土地田税的征收,是能少就少。

于是,国家财政严重依赖于田税之外的另一个大税收入,也就是所谓口赋,实则就是人头税。

汉律规定,所有人,包括诸侯王和列侯,每年需要缴纳一算(百二十钱)的税赋,商人和奴婢倍之,另外,年十五还不嫁人的女性,也倍之。

到刘彻即位,宣布商人的人头税,加了一条,汉人奴婢以五倍之。

这笔人头税的收入,在整个汉室至今五六十年的历史中,在多数时候,是超过了田税,甚至是国家最主要的经济来源。

汉室天子也借此政策,完成了其君权凌驾于一切之上的铺垫。

道理很简单。

自周以来,税赋分开。

税是国家开支,用来养官吏,以及应付平时开支。

而赋则是天下百姓和官民,供养天子,为其营造宫室、陵寝以及编组军队,抵御外侮的。

当皇帝的小金库里的钱比国库里的钱多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