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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一种类似平贾制度的程序?”司马迁在心里猜测着。

如今,平贾制度,完全正规化和制度化,在汉室各大城市之中,由主爵都尉与市集擅权共同商议,决定物价涨跌和供应量。

而擅权,则由市集商人推举。

按照去年增修的《平律》补充条款规定,每一百万钱的纳税额,可以推举一位擅权来作为平贾,与官府打交道。

纳税等于权力与地位的概念开始方兴未艾。

而在这安东,司马迁感觉,大抵应该是采用类似的设计和程序。

只是,这个过程,外人根本不清楚具体细节。

司马迁只从他人口中得知,都护府每次公议的与会者,都各不相同。

都护府的官员,似乎有一套用于遴选与会者的制度。

涉及商人,就找商人中的代表,涉及地方,就邀请地方贵族、官员,涉及民政,就邀请三老与知名长者。

整个制度,处处都体现着杂家思想的影响和渗透。

读过《吕氏春秋》的司马迁,当然清楚,这是用众和众智思想的结晶。

但问题是……

“此制度,恐怕难以长久……”司马迁在心里感叹着。

要严格且恪守这个制度,需要都护府的都督有容人之量,有广阔胸襟,能听得进意见,还得能够在关键时刻做出铁腕而果断的决断。

更必须有着超常的魅力和影响力,可以说服和劝服那些不同意见者。

尤其是都督本人,必须可以克制自己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