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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兆尹本人,全权负责整个大长安地区的治安、民政、消防、农业。

执金吾和中郎将,不再负责上述从前的共管内容。

执金吾,未来将转变成为类似武警的部门,而中郎将从此彻底转变为宫廷宿卫和保卫衙门。

这是刘彻在尝试进行军政分离的改革的一个试探。

在京兆尹之下,地位最高的是长安令。

长安令全权负责长安城的大小事务,与执金吾、廷尉和中郎将对接。

但长安令将失去过去的审判权。

只拥有处罚权力。

也就是说,可以开罚单,可以抓捕,可以进行教育和惩治,但没有审判权。

要审判,得将犯人移送给廷尉,由廷尉进行审判。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将地方事务官从司法系统之中解放出来的尝试。

也是第一次尝试,让运动员和裁判员分割的决定。

效果如何,刘彻也不知道,但至少,这是一个有益的尝试。

即使有问题,也可以迅速调整和改变。

而长安令之下,则是长安市坊司、长安税曹令吏。

前者,负责管理长安九市,并且直接与各市擅权对接,与之进行协商,平准物价,均属粮帛,责任重大,但权力却相对要小很多了。

因为,连长安令都没有了审判权力,自然,市坊司也没有审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