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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后来刘邦也不会对刘太公说什么:始大人以为臣无赖,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今某之业所就孰与仲多。这种摆明了就是要炫耀的话了。

而汉承秦制,自然也继承了这些相关制度与法令。

迄今为止,汉家社会的主要结构,依然是以夫妻为核心的小家庭模式。

这也是主流社会所称赞的“一夫狭五口而治百田”模式。

但随着时间推移,特别是随着元德以来,生育率的增长,这一模式正面临着挑战。

当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长大,他们的父母开始忧虑的发现,能给儿子们提供的出路似乎很少了。

这也是秦汉时代,民间的忧虑所在。

知道为何秦汉法律虽贱赘婿,恨不得将赘婿赶尽杀绝,但赘婿却怎么杀都杀不绝吗?

就是异子之科的法律在作祟!

一对夫妇,若是勤劳些,运气好,一生很可能养大三个甚至四五个孩子。

倘若不幸其中全是男孩,那么这对夫妇恐怕就要疯掉了。

按照法律,男子始傅之岁就应该分户别居。

但,他的父母却没办法为提供居住之所,也不可能把家中仅有的那点土地分给他。

怎么办?

只能入赘!

大部分赘婿都是这样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