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谢锋霆最感觉复杂的地方。
他想要将李清全方位的比下去,到时候要竭尽展现自己的演技和颜值。
李清在他的眼里,应该是敌人形象。
既然是敌人,理应就应该敌对,就应该态度恶劣,厌恶。
可矛盾的是,谢锋霆怎么都讨厌不起李清来,提不起太恶劣的敌意和态度。
那种想要刻意假想李清是敌人,然后相处之后,身体本能的提不起敌意,这种心思在谢锋霆的脑海里打架。
于是乎就是这一副有些别扭纠结的样子了。
「问他的熟人啊哦」
李清听闻如此,灵光一闪!
脑海之中,已然是有画面,持笔手中下。
李清思想了一下。
谁才是最熟悉刘郁白的人。
谁才最可能是。
大家闺秀,林慧珍。
他父亲的小妾。
此时,李清开始动笔手写。
「我本是林家闺秀。」
「芳龄二八,天真烂漫,那时,我便认
识刘家的老爷。」
「我虽年幼,却也不喜他窥我之眼神」
「他育有一子,名刘郁白,和我年龄相彷,喜欢端着个扇子,假装成熟,大家都觉得他是个孩子,只有他自己,觉得自己是个大人。」
「刘老爷老来得一子,便宠着他,纵着他。」
「那时,他便看着我,假装的自己很成熟,将一壶酒,一饮而尽,看,我可是男子汉,能一人一壶酒。」
「我却对酒,对小小男子汉没兴趣,我便只想瞧见,那春花儿,是如何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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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此刻,李清已经陷入了写作临摹的状态之中,旁边在放映着电影。
这时已经是谢锋霆怎么去叫唤他都不会搭理的状态了。
李清此时,沉浸其中
少女芳龄,初见父子。
闺秀温婉,却去家道中落,为了挽救家族,闺秀只能遵从父命,嫁予刘家老爷,换取家族不衰落的机会。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无论闺秀与否,只要生在这个时代,女人,便没有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利。
那林家的闺秀,外人眼中的大小姐,也是如此。
她嫁给了刘老爷,以豆蔻芳龄之年,嫁给了已是花甲之年的刘老爷。
李清写到后面的时候,十分的困乏转身一看时间,已经是过了四个小时了。
写了几页满满的临摹侧写。
以,少女的视角所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