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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朱恆兄,你何时来长安的。”

阮文贵与陆秋走了过来,神色显得有些激动。

“嗨!路上出了一点事,初一才到的。”一个身着白袍,身形微胖的公子哥说着,又打量了下阮文贵和陆秋,“啧啧,你们这身行头可真是威风呀,这斗篷,还真是好看啊,是啥名堂。”

“什么斗篷,这可是自由之美专门为咱们皇家警察研制出来的羊毛大衣,目前就只有咱们皇家警察有得穿。”阮文贵得意洋洋道。

第一批大衣已经交付给了民安局,在大年初一出来执勤的皇家警察就已经穿上了,看上去精神抖擞,威风凛凛,也显得非常高贵大气,许多公子哥都非常羡慕。

“脱下来让我试试看。”

“这可是咱们的官服,怎么能随便给人穿。”

“真是小气。”

边上一个公子哥突然插嘴道:“怎么没有看见萧晓那臭小子,我听说他是跟你们一块当上了皇家警察的。”

阮文贵道:“那小子近一年都在外地,除夕才回来的,我也就是在他回局里报道的时候,跟他见过一面。对了,你们怎么都来呢?”

朱恆嘿嘿道:“我们当然是来长安探亲的,顺便办点买卖上的事。”

阮文贵惊讶道:“买卖?你们家何时做起来买卖?”

朱恆道:“你是很久没有回江左了,如今江左的人都在做买卖,我们几个家里如今都在种茶叶。哎,对了,你们认识如今的户部尚书么?”

“咋不认识,韩尚书可是我们民安局的特派使,以前是天天是见面。”

“那能否帮我们引荐一下?”朱恆激动道。

“这——这你得去找萧晓,韩尚书可是他姐夫啊。”

“这我等都知道,可这不是没有瞧见萧晓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