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页

平安县。

一连十天,许清宵在周凌家中待了足足十天。

这十天来,每日就是看书还有练字。

看书还好,对于许清宵来说可以疯狂吸收各类的知识,补充盲区。

但这个练字就让许清宵有些难受了。

他写的字不算难看,但问题是不工整,这对于读书人来说是大忌,尤其是即将要去参加府试。

大魏王朝各类科举,不仅仅对你个人才华看中,写字也是一个硬标准。

所谓字如其人,如果一篇文章交上去,歪歪扭扭,乱七八糟,这对审稿批阅的考官来说是一种折磨,对自己也是一种折磨。

当然若是你的文章真能惊天地泣鬼神,那就没事了。

许清宵能写出这种文章吗?

许清宵自己都不信。

所以只能老老实实练字。

只是过程痛苦不堪。

先是练握力,两指捏筷,筷头筷尾各系着一块石头,各自重两斤左右,然后维持平衡,不能有一丝颤抖,持续两个时辰。

而后便是练字体,如同写字帖一般,一个字写一千遍,以此类推。

好在的是,许清宵身为武者,架得住折腾,这要换做是一个普通书生,如此高强度的练字,别说两个时辰了,半个时辰手腕就要断掉。

但许清宵知道,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