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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和尚提着酒坛子大战群雄,秦风端着酒碗笑眯眯地看着他,一侧的小猫和野狗,马猴等人则都是幸灾乐祸,今天可肯定有和尚好瞧的。

一圈下来,和尚的一张脸庞,已是面若桃花了。哪怕是别人喝一碗,他喝一大口,但在老兄们上瞪得几乎要蹦出眼眶的眼珠子,这一大口可是实实在在的,一点也没有玄虚,一轮下来,至少那也是好几斤酒下了肚子。

和尚的酒量与小猫,野狗比起来,是要差一些的,小猫结婚那一天,开怀痛饮的这些人中,第一个倒下的就是和尚。

小猫冲着和尚举起了手里的酒碗,那里面可是结结实实,满满当当的一碗酒。

酒碗举在和尚的眼前,小猫不作声,但和尚却明白他的意思,从地上绰起一个酒碗,咕嘟咕嘟倒满了酒,举了起来。

“豪气,还是我熟悉的那个虎死不倒威的和尚!”小猫不吝溢美之词,“兄弟重逢,自此并肩战斗,再不分开,来,干了这碗酒。”

砰的一声,两个酒碗撞在一起,一仰脖子,一饮而尽。

小猫先前可没有喝多少,又吃了不少的肉打底,一碗下去,那自是没有丝毫异状,和尚可就不行了,这一碗下去,眼神已经有些迷离了。

野狗的酒碗适时凑到了和尚的眼前。

“感情深,一口吞,感情浅,舔一舔,感情铁,不怕喝吐血!”一只手搭在和尚的肩上,野狗笑眯眯地道。

“当然是感情深,谁要敢舔一舔,我拔了他舌头!”和尚自己的舌头都已经打结了,却豪气干云,也不与野狗碰杯了,端起碗,涓滴不剩的喝了个一干二净,碗口朝下,碗底朝上,抖上几抖,果然一滴酒也没有掉下来。

马猴呵呵笑着,用小刀切了一条羊腿上最肥美的部分递给和尚:“和尚大哥,吃点东西先垫一垫再喝。”

“还是小马猴贴心!”和尚大笑,伸手在马猴头上一阵乱揉,也不伸手去接肉,张大嘴巴,一口咬在马猴举着的刀子,将上面的羊肉叼嘴,在嘴里大嚼进来,“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原来的味道,我和尚也算是吃遍了天南地北,但最好吃的烧烤,还是莫过于我们敢死营的了。”

“那是自然!”秦风笑着,这些配方,可是舒畅与他的杰作,反复试验出来的最美调料,在外头,根本就没得卖,算是敢死营特供。

看着和尚吃完了羊肉,秦风一手一碗酒,举了起来,“床前明月光,疑是天地霜,举碗邀和尚,喝就喝个双。”

“啥话也别说,最亲是老大!”和尚鼓起眼睛,从一边的小猫与野狗的手中接过早就准备好的两碗酒,咕咚咕咚的喝了一个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