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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大队长永远都是队的。

明军的斥候,身上穿得不是那重沉重的铁甲,而是一种看起来很薄很轻的甲胄,程小鱼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打造的,他们没有拉风的披风,胯下骑着的马更不高大,是那种耐力特别好又挺耐寒的荒原马。

在大队长的带领之下,大家跑了约十里路之后,便又嗥叫着杀了回来。

这个时候,拉风的雷霆军胯下的战马已经在喘了。鼻孔里喷出来的白气,隔着老远便能看见。那一仗下来,程小鱼对大队长是佩服的五体投地。比他们人数还要多的一队雷霆军被他们生生地干翻了,只余下不多的人逃了回去。

回去之后,他们又得了不少的赏银,程小鱼作为小队长,一次性拿到了二十两,因为这是明军在雍都城外第一次对阵成建制的雷霆军而全歼灭了对方。

不过他们也伤亡了二十余人。每个活着的人,在大队长领头之下,把赏银的一半凑到了一齐,准备捐给那些阵亡的战大戏。

虽然大明的抚恤金很高,对战死士兵的遗属也有很多的照顾,但大队长说了,这是他们这些战友的心意。

不过从那以后,这种傻叉的雷霆军越来越少了。

他们也在战争之中学习,成长。雷霆军是大秦军队的精锐,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士兵,他们唯一的不足,就是打得仗太少了,但现在,他们正在不断地失败之中迅速地成长起来。

反正程小鱼现在是觉得他们越来越对付了。现在斥候碰上他们,基本上就是一比一的伤亡率。这让程小鱼非常的不满意,因为雷霆军的装备虽然不错,但与他们比起来,程小鱼觉得还是有差距的,特别是在细节之上。

伸手拍了拍皮帽子上的雪,将上面的积雪拍了下来。

他头上戴的不是铁盔,而是一顶皮帽子。帽子两侧有两根长长的狗舌头,上面有两根细绳,系上的话,就能将耳朵和大半的脸庞全都挡住。口罩也是缝在皮帽子里头的,戴上这样一个帽子后,便只有一双眼睛露在外头了。

虽然他的防护力比起铁盔也差得很远,但如果要选的话,程小鱼当然会选择这顶暖和的帽子而不是冷冰冰的铁盔。

手上戴着皮手套。手套不厚,内里有着暖和的动物毛发,这种手套十个指头都有半截露在外头,既保了暖,又不会影响手指的灵活性。

每个士兵都有一柄马槊,这可是昂贵玩意儿,以前程小鱼只看到军中的高级将领们拥有这种武器,但在明军斥候营中,却是人手一把。而早前他看到追风营的那些骑兵,好几千人呐,居然也是一人一把,这让他震惊不已。这得要多少钱才能造出这样多的马槊来啊!

除了马槊,还有一柄马刀,与步兵们用的环首刀不同,他们佩刀的这种刀更细,更长,整个刀身有一个漂亮的弧度。更重要的是,他足够锋利。上一次与雷霆军交锋的时候,程小鱼便是用这柄马刀轻而易举的破开了对方的铁甲,一刀将那人便开膛破肚了。最后他的刀崩了一个口子还让他心疼了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