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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不行,别把你衣掌弄脏了。”老汉忙不迭地道。

“大哥,一件衣裳而已,如今弟弟吃得穿得都是军队上的,损坏了也不用自己掏钱,你就把心放在肚子里吧,来,大牛,走起来!”

“好嘞,叔叔!”大牛快活地答应着。

樊昌体庞强壮,有他加入,自然不是二牛那个瘦身板所能比的,翻地的速度立时便成倍的增加起来。

人逢喜事精神爽,一家人重逢,欢天喜地,即便是这样的重活计,干起来竟然也不知道累了,等到二牛跑来喊他们吃饭的时候,三个人竟然不知不觉地翻了数亩地出来。

汗透重衣的樊昌单手提起大犁往肩上一扛,另一只手牵起大牛,大笑道:“大哥,走,回去吃饭罗,又可以吃到嫂嫂的手艺了,这些年,我念念不忘嫂嫂做的饭菜呢!”

“好,好,让你吃个够!”老汉却是偷偷地抹了一把眼泪。当年的一大家子,如今却是少了好几个人了。

三人走上了小道,向着村子方向走去,远处却突然传来了密集的马蹄声,樊昌回过头来,却见远处的大道之上,一大队骑兵正护卫着数十辆马车向着边境线方向行去。旗帜飘扬中,一辆豪华的马车分外显眼。那一行人,竟然是半年之前,从昌渚进入大明境内的齐国亲王曹云一行人等。行走在马车两边的骑兵,倒是樊昌很熟悉的逐电营的骑兵。

樊昌哼了一声,转过了身子看着那长长的车队,去的时候,只不过十数辆马车,但回去的时候,竟然翻了数倍还要多。

“看来这老小子在大明讨到了不少好处啊!”樊昌冷冷地道。

“什么老小子?”老汉看着远处的队伍,很是有些畏惧,不过看看身边的樊昌,胆气却又不知不觉地壮了那么一点点。

“齐国的亲王曹云。”樊昌咬牙切齿地道:“我听长官们说了,当年下令掳掠大哥你们的,就是这个王八蛋。现在还大摇大摆的跑到我们大明来耀武扬威,总有一天,我要切下他的脑袋给爹娘报仇。”

“亲王!”老汉哆嗦了一下,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个遥不可及的存在。“阿昌,这样的人都可怕得很,你不要去惹他,自然有比他厉害的人去对付他的。”

樊昌轻蔑地道:“管他什么亲王不亲王,当我们大明的军队打进了长安,将他踩踏在脚下的时候,他比起泥土里的野狗又高明得了哪里去?大哥,你就看着吧,我们一定会打进长安的。走吧,回家。我想吃嫂嫂做的饭了。”

老汉的家,的确是这个村子里位置最好的,也是最大的一间,红砖青瓦的房子被一圈竹篱笆围了起来,上面还带着青青的枝叶。院子不小,但里头却略显清冷。

当年爹娘还在的时候,虽然住的是茅草屋,但也有一圈这样的竹篱笆,不过竹篱笆里有狗摇头摆尾,有鸡咯咯嗒嗒,一边还有猪舍里的猪哼哼唧唧,当然,还有开心的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