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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尼斯愣住了。

阿图姆:“太阳会升起,也会落下,掌管朝阳的是荷鲁斯,掌管正午的是拉,掌管黄昏的是我,在太阳落下之后,经历冥府的复生,第二天还会照常升起。”

“你若想要好好的活着,必不可让埃及的贵族与诸神们知道你的智慧,智慧本身并没有错,错的是出现在你的身上。”

“你有太阳之子的资格,你的存在,又拥有高超的智慧,你必然让那些贵族寝食难安。”

“诸神与贵族所统治的土地,是不在乎人民死伤多少的,你看到了人们互相啃着泥土,杀死彼此的孩子烤出油脂,但你难道没有看到,在你的王国崩溃之前,那些贵族依旧拥有着大量的粮食,豢养着大量的奴隶与士兵?”

“民众就如同淤泥中的粮食,死去一批,还会再长出一批,天下的动荡,没有人把他们当回事,贵族们所需要的不过是奴隶与士兵罢了,不能作为士兵的老者,生过孩子而无用的妇女,腿脚残疾的人,都会被抛弃,让他们自生自灭,因为他们会拖累自己。”

“你看到的都是这批人,而在长年累月的战争下,这批人只会换过一批又一批,而贵族所需要的人不会减少,那些减少的粮食,所会造成的灾难,所引起的问题,全都由这些无用之民来承担。”

“至于预测尼罗河的水位,预测天象的变化,在诸神不干涉的时候,你拥有这种能力,那就是挑战法老的地位,你会使法老的神性下降,让那些底层的人们不对法老抱着敬畏。”

“芬尼斯,你明白了吗,这就是你的故乡,我不知道东方的社会是怎么样的,至少苏美尔的社会比起你所看到的埃及普通社会,要好得多。”

“埃及的文明,自古以来就是贵族与法老的文明,是诸神的文明,从来不是民众的文明。”

“你若想削弱法老的神性,妄图让底层的那些民众拥有智慧,哪怕半点,也将被贵族与诸神们围攻杀死,而你的灵魂必将被他们所诅咒,甚至是亲自被奥西里斯所诅咒。”

……

闪族人的居住地在天方城的畜牧场边上,这里的土地无比肥沃。

亚伯兰的父亲他拉,放弃了对月神的祭祀,开始天天蹲在底格里斯河边上抓王八,然后抓回去刻甲骨卡包卖。

毕竟这个东西现在很赚钱。

罗得在畜牧场干的风生水起,几个月下来很快就混到了中层管理,他认为自己有光明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