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
当曹达华忙碌了一天后回家,便闻到了一股子莫名的香味。
“嘶嘶!”
他使劲嗅了咻后,呢喃道,“什么味道那么香?”
下意识的,他循着味道找了过去。
结果!
就看到了正在厨房一边津津有味的吃着,一边炸鸡的曹德。
“阿德,你在做饭呢?”曹达华有些惊奇道。
要知道,曹德之前可是不会做饭的啊!
“我最近新学了一手炸鸡,你试试!”曹德边吃着炸鸡,边从一旁拿了一盘刚炸好的炸鸡,递给了曹达华。
曹达华也不客气。
拿过来后,就品尝了起来。
下一秒!
“卡兹!”
一口下去,他的眼睛也亮了起来。
“好吃啊!”
曹达华惊艳道,“外酥,里嫩,一口咬下去还爆汁,这是我吃过的最好的吃的炸鸡了!”
“再试试这个,这是我研究的各种蘸料!”
曹德说着,又递过去了一个盘子,而这盘子上面摆满了五颜六色的粉末和酱汁,正是他调配出来的,炸鸡的各种蘸料。
“好的!”
曹达华见状,接过盘子,然后用炸鸡沾着吃了起来。
“嗯!!!”
当吃下去的第一口,他眼睛又一次亮了起来。
随即,他又连忙拿着炸鸡沾了沾其他蘸料试了试。
最终!
他惊叹道,“好吃啊,每一种蘸料都让人吃出了不同的风味!”
“三叔,你觉得我这个拿出去卖,有没有市场?”曹德询问道。
“拿出去卖?”
曹达华皱着眉头说道,“我都觉得好吃,市场那肯定是有的,只是你准备放弃原本的写小说吗?”
相对于开店,他更喜欢曹德写小说。
一方面是小说的收益现在已经肉眼可见,而开店的收益还一片迷雾。
另一方面,写小说显然比开店更轻松啊!
“不,不,不!”
曹德摇了摇头说道,“小说肯定是不能放弃的,我说的是我拿这个出去开店!”
“有区别吗?”曹达华迟疑道。
“有啊,开店又不需要我自己炸,只要教会手下的店员炸就可以了!”曹德解释道。
“那没问题了!”
曹达华紧锁的眉头顿时展开,笑着说道,“这开店一定火!”
随后!
他似乎又想到了什么似的,又迟疑开口道,“只是如果你将这个交给了店员,那么他学了之后,自己去开炸鸡店呢?如果他也做这么好吃的话,肯定会分走不少客人的!”
“他不可能做的这么好吃的!”
曹德想都没有想就回答道,“之所以能这么好吃,是因为我做的!”
他的炸鸡能做的好吃,是因为有炸鸡仙人这技能,他看出鸡的大小,成熟程度等等不同,并且按照其不同完美的控制火候,裹面粉的程度等等,保证每一块都是最好吃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