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8页

先前张越已经向他解释过了,这种溺死婴儿的行为,民不举官不纠。

哪怕民举了,官也恐怕不知道怎么纠……

胡建深深俯首,拜道:“这正是臣等日夜困惑和迷茫之处……”

杀子不举,是民俗,是家庭内部的犯罪。

目前他整理和清理出来的这些案件,大部分都是邻里举报。

但问题是,汉律没有处置这种犯罪的法律。

这也是他和他的学生官们,第一次接触类似问题。

在之前,胡建是军法官,虽然耳闻了类似的事情,但终究没有具体接触过。

此时却是被动接触了这个事情,然后就被吓坏了。

仅仅是被检举的案子,就有四十二起。

天知道还有多少婴儿被其父母溺杀,丢进了深山之中?

从概率上来说,恐怕是成千上万!

作为法家官员,胡建感觉很难受。

一方面,他没有办法处置和处罚那些杀子的父母,更没有理由和办法来阻止这个事情,而另一方面,内心的良知使他深受折磨。

他受到的教育,也让他无法坐视。

他麾下的年轻人们也是如此。

特别是,当长安那边传来了‘建小康,兴太平’的呼声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