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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成的政绩和政治诉求面前,他们两个瞬间就抛弃了青州、扬州和徐州的所有商人。

特别是霍光,他几乎没有考虑,就道:“侍中所言极是!国法不恤列侯,何况商贾贱籍之人?”

刘屈氂也道:“霍令君之言,吾甚以为是!”

“就连秦法也知道,百姓有债,不得强逼,用强者则必论法!”

在秦律之中,有一条叫:百姓有债,勿得擅强质!

可惜,这条法律,在汉季被废黜了。

因为当初,当政的黄老学派觉得这很不好。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现在,法律却规定不许逼债,这怎么可以?

也因此,公羊学派上台后,屡屡呼吁,要求国家重新制定一条保护百姓欠债无法偿还时,避免其被债主奴役和控制的全新法律。

只是,问题太大,而公羊学派又不想照抄秦法,所以这个事情,从董仲舒时代到现在,都没有得到有力推动。

作为积年老吏,刘屈氂自然知道,若自己能推动,设置这样的一条法律。

肯定是会赢得民心和政绩的。

要知道,刘屈氂可不同于公孙贺。

他可是很有主人翁意识的。

毕竟,汉家也是他的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