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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对夫妇显然认得胡建,一见胡建就热情非常,最后连钱都不肯要,胡建无奈,只好丢下几十个五铢钱,就带着人跑了。

将买来的饼,递到张越手里。

张越拿出一个,在手心摸了摸,确实是锅盔。

刚烤出来的锅盔,烫的很,而且,这夫妇做的锅盔,分量十足,一个差不多有三两(约60克左右),咬开来里面居然有些肉馅,虽然是猪肉馅,味道只是一般(当代的猪肉,最好的是放养的,只是那种太贵,而圈养猪肉便宜,但因为没有阉割过,所以味道很腥,是平民食品),但夹着的韭菜很是爽口。

张越连着吃了好几口,微微点头道:“不错!”

便将手里的其他‘锅盔’,分给左右。

大家一边吃,一边走。

“胡县尉认得那夫妇?”张越问道。

“然!”胡建答道:“四个月前,下官审过他们的案子……”

“也是一对可怜人……”胡建平直的叙述着:“那丈夫是南城的王大郎,妇人是其妻子……”

“彼时,南城的商贾王氏状告这夫妇欠其子钱本金五千钱,利息三万钱,请下官罚其夫妇子嗣,充为其奴婢……”

“那县尉是怎么判的?”对于民事诉讼,张越一直是不管的。

当然,会定期调阅县尉衙门的卷宗,进行审议。

不过,像这样的小案子,只要没有后续的再诉,一般情况下,连进档案的资格都没有。

所以,张越不知道也正常。

“依律,欠债还钱,无可指摘……”胡建轻声道:“下官当然是判其夫妻还钱了……”

“不过……只是五千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