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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他能在昭帝时期,任为司隶校尉,迁廷尉来看,能力是不错的。

但诬陷下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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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low的操作,让张越怀疑他是不是有些情商不足。

要知道,在汉室,给上司下绊子、架空上司,哪怕被人知道,也不会有人苛责,反而会被以为是有勇气的大丈夫,若是功成名就,更是会被人认为有能力,有担当,乃是人才!

但这诬陷、构陷和对属下下黑手,一旦被发现,立刻就要被千夫所指。

不过……

张越知道,这或许只是别人栽给他的黑料。

毕竟,昭帝时风云变幻,政局无常。

连上官桀、桑弘羊都栽了!

比起这个,张越更感兴趣的是,他听说过韩兴、韩文、韩增兄弟,在长安城里搞了一个类似后世的私人俱乐部的小组织。

而这李仲就参与其中。

换而言之,这是脑残粉,自己人啊!

所以,沉吟片刻后,张越问道:“吾闻公子,颇善刑名之事,未知公子对刑罚有何看法?”

李仲听着,沉思片刻后,小心翼翼地答道:“晚辈听说,公平者,制之衡也,中和者,听之绳也!故仲尼曰:人之生也直,罔之身也幸而免,以刑制刑,以暴易暴,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此天地之至公也……”

张越听着暗暗点头,不动声色的继续问道:“以刑制刑,德在何处?”

“德在公平!”李仲抬起头,有些狂热的道:“夫贼杀人,法杀贼,天经地义,贼伤人,法囚贼,由来已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