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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实上来说,张越其实是在雁门、代郡和上郡之间,选择了雁门。

选择雁门的原因是因为雁门够烂!

因为很烂,所以可以大展拳脚,可以将全郡的既有利益集团和地头蛇,一刀斩!

然后,自然就能扶起自己人,做到位子上去。

于是,雁门郡自然就会姓张。

“雁门可是一个好地方啊!”张越眨着眼睛,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可能在旁人看来,此地苦寒,雁门十四县,户口接近八万,人口超过三十万。

但,只有一百万亩不到的垦田和数十万亩的滩涂地与盐碱地。

靠着这么些土地,当然是养不活这么多人口的。

更不提,雁门还屯驻了一支满编为八千人的句注军!

虽然现在,句注军烂了,但八千脱产士兵,每年的开销和各种军械支出,依然能吓死人。

所以,在过去雁门与上郡一样地方财政,需要并州甚至中央支援。

每岁,中央拨款数千万,大司农平准粟米、豆麦百万石,并州刺史再从其他郡县调运钱粮数千万,以维系雁门郡的行政与军事。

故而,此地在匈奴人远遁后,就渐渐成为了一个长安贵族权贵眼里的鸡肋。

有能耐的人,是不肯来此的,而雁门本郡的人才,只要一有机会,就想尽办法外调。

于是恶性循环,变成了今天的样子,为韦延年与马原所趁,让雁门郡成为了豪强乐意,门阀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