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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并没有人关心这个事情。

所有人都在忙着赚钱,都在期盼着,等风声过后,再低价回购这些奴婢。

论起占公家便宜这种事情,地主们可是一个塞一个的精明。

直到第四天……

无数人一觉醒来,赫然发现,驰道上,出现了大量的商队。

而这些商队的旗号,每一家都是那么的响亮!

袁氏、杨氏、张氏、田氏、郑氏,每一个都是大名鼎鼎的巨贾家族。

除了这些大贾,关中列侯勋贵们的白手套们,也是浩浩荡荡,源源不断的从驰道上赶来。

其他地方知名的大贾,亦是为数不少!

而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都是新丰工坊署的作坊主。

他们抵达鸿门县城后,旋即就进入了那个为汉军保护的赎身奴婢的临时居住处。

然后,无数人眼睁睁的看着,这些家伙,笑嘻嘻的从那里,将一批批的奴婢带出来。

然后,让这些人穿上崭新的工装,又发给他们一袋粮食,一小袋盐与油,接着在新丰县丞陈万年、新丰工商署令吏桑钧、鸿门县令龚遂,县尉解延年的见证下,这些商贾与那些赎身奴婢,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契约。

契约由三个部分组成。

第一个部分是鸿门县与被赎身奴婢之间签订。

内容也很简单,就是这些人承认,自己欠下了鸿门县赎身费用若干,并承诺愿意服从鸿门管理,听从县衙吩咐,以偿还欠下的债务、利息。

然后,鸿门县与新丰县之间签订契约,内容同样简单——两县表示,愿意在共同‘建小康、兴太平’的道路上合作,并为此展开人员、官员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