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4页

他命人将自己的战利品——那个已经昏迷瘫痪的巨人,载在车上,展示给全军上下,自是立刻引来无数欢呼声!

自古以来,斩将夺旗,于万军之中取敌将首级,是最容易激励士气,鼓舞斗志的士气。

张越则在诸将簇拥下,登上已经搭建好的将台。

远远的眺望着十里之外的匈奴大营。

见着那从匈奴军阵之中,缓步而出,迎向汉军的敌军。

“霍霍……”张越一看就笑了起来:“《消失的罗马军团》既视感啊……”

此情此景,真的让他一下子就想起了后世曾看过的那个纪录片!

当然,张越知道,眼前的那个军列根本不是罗马军团。

罗马人的军团,早就已经抛弃了亚历山大那傻笨呆的长矛方阵。

其武器以标枪、双刃剑为主,阵列更灵活,作战方法更多变。

事实上,罗马人就是踩着亚历山大的方阵而成名的。

所以,看着那个数千人的方阵,张越只是眉毛扬了扬,一点都没有将他们放在心上——换了罗马兵团在此,他或许还会有些担心,但这早就被淘汰的亚历山大古典方阵?

怕是会成为鹰扬骑兵的玩物!

比起这些人,张越更关心那些簇拥在这些举着长矛的大宛兵左右的骑兵。

他们的马,矮而小;他们的衣服发型,乱而脏;他们的旗帜,绘着鹰、狼、虎。

“蒲类诸国!”张越的牙齿被咬的咯咯咯的响:“天堂有路汝不走,地狱无门汝自来!”

“正好,为我鹰扬骑士祭旗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