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承秦制,现行汉律是不是恶法?
那它们还算法律吗?
致命三连叫人浮想翩翩。
野心在不安中骚动,特别是黄老学派的学者,对此兴趣无比浓厚。
毕竟,在如今的天下诸子中,法家怎么看都是一个软柿子。
因为有原罪的缘故,他们影响力局限在廷尉官署,困守在司法官员之间。
通常都是父子相传,口口相授。
若能打趴下法家,那么……
廷尉官署不就是黄老家的了?
更不提,那后面两篇文章,简直是给黄老学派送炮弹啊!
自然为法,法理是理!
无数人只是看到标题,就已经血脉偾张,再看内容,就激动的嗷嗷叫了。
于是,在三月初,黄老学的钜子,从儒家的谷梁学派横跳过去的胶东人王甫,吹响了进攻的号角!
一篇《法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就像飞龙骑脸,骑在了当代法家学者的脸上,直接输出起来。
在这篇文章里,这位王博士,引用尸子、老子、孔子、孟子、墨子甚至韩非子的名言,再用张越提供的理论,搭建起了一个新的法学结构。
这位王先生在文章里提出了三个前所未有的法学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