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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这是仨晃晃悠悠,像镇上的二流子,围着厂区转了半圈,还真如丁二雷所说,刚到厂门不远,那几位保安就不怀好意的盯上了,然后仨人不敢停留,直朝那片住宅区遛过去了……

……

……

此时仇笛在城市的另一头,和一身大衣,帽檐遮脸的崔宵天安静地等在看守所的门外,足足等了两个小时了。

“怎么还没放人啊?”崔宵天有点焦虑了。

“机关的办事效率就是如此,习惯就好。”仇笛道。

“你好像对这儿挺习惯?”崔宵天随意道。

“是啊,来这种地方探视很多次了,能不习惯吗?”仇笛道,他看看崔宵天,总觉得曾经一起厮混的人应该有点感情的,他问着:“你们为什么都……没来看他?好像我听说,马树成当年对你们都不错。”

“确实不错,我穷困潦倒的时候,租住到京郊地下第三层,穷得连方便面都吃不起了……呵呵,那时候他正在找会跟踪偷拍的人,找到我时,你知道花了多大代价?”崔宵天问。

“应该不高吧?”仇笛道。

“就一顿丰盛的午餐,然后特么滴,我就扔下曾经所有的艺术追求,跟上他干这个了。”崔宵天自嘲地笑笑道:“所以我内心很敬畏这个人,是他成就了今天的我;不过同样我也最恨这个人,也是他把我变成了今天的这个样子。”

“你很后悔成为今天这个样子?难道会比你租住在地下室三餐不继更差?”仇笛问。

“相信我,不会更好,这个世界是出卖力气、出卖智商、出卖青春甚至出卖肉体的人,都可能得到同情,唯独我们没有资格得到,你知道是为什么吗?”崔宵天道。

“为什么?”仇笛愣了下,没想到这个死玻璃,还有一副哲人的头脑。

“因为我们出卖的是良心,别人只会痛恨,不会同情。”崔宵天道。

“但你在别人同情人差点活不下去,而在别人痛恨,却活得很滋润,不是吗?如果让我选,我也不会选同情的,大多数时候同情,都会夹杂着鄙夷和欺凌。”仇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