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9页

屠夫的名声还是交给他们去背比较好。”

“只要交趾的地和女人?”

中年男人略微有些发愣的问道。

寇季瞥了一眼,“你在交趾待了那么久,不会不知道交趾男人是什么德行。”

中年男人听到这话,脸上的神色十分精彩,“他们一个个都是懒汉,放在我大宋,那是人人嫌弃的。当乞丐,估计都会饿死。

交趾那真是一个好地方,那里的稻米,一年两熟、三熟。

哪里的人,往地里撒一把稻米种子,根本不需要管,就能收获吃不完的粮食。

那么好的地方,让一群懒汉站着,简直是糟蹋了。

属下有时候看到他们懒散,恨不得拿刀剁了他们。”

寇季摊开手,“所以啊……我要他们作甚?留下他们的地给我们大宋百姓耕种,留下他们的女人给我大宋那些娶不起妻的百姓们生孩子,不好吗?”

“好!太好了!属下要娶六个!”

中年男人激动的说。

寇季一脸愕然的盯着他,“没想到你还是一个好色之徒!”

中年男人脸色一红,干笑道:“属下可不是什么好色之徒,属下是觉得,交趾的女人太能干了。她们将家里能干的都干了。

属下一口气娶上六个,以后就不用再自己做活。”

“你也想当懒汉?”

寇季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