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孙子,夜路走多了,迟早遇到阎王爷!”
……
来这里吃饭的都是熟客居多,他们当中有人认识宋云鹤丝毫不奇怪。
这家伙在这条街的名声臭得很,谁都不想招惹。
今天这事,楼上的那位要是说没有点手段,肯定是别想善了。
砰!
三个跟班小弟认准房间,冲到二楼后一脚踢开房门,哗啦冲了进来,吆五喝六的就要动手。
屋里面的田横七漫不经心地拿出驳壳枪放在桌面上,继续吃着花生米,不紧不慢地说道:“不长眼的狗东西,是要我动手,还是自己滚下去?”
我地妈呀!
这二位爷怎么会在里面?
三个跟班都是这片游手好闲的混混,不认识谁也得认识警察厅里面刑侦队的人不是。
要是说碰着了不认识,惹上了对方,那不是纯粹自找苦吃吗。
何况这两位爷还是刑侦队的队长呢。
动手抓人?还抓个屁啊!抓你大爷!
一个能够和田横七和黄大风平起平坐喝酒的人,是他们能抓的吗?
别说抓了,碰都不敢碰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