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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些刊登许贯武隐私照片的报纸,杂志,也先后收到了许氏发过来的律师信,上面除了让他们停止不实报道之外,还要求偿高达千万级别的赔偿金。

虽然这样的官司打到最后,也可能只是败诉收场,但是却不是哪家杂志社,都能付得起那么高昂的律师费的。

在香港律师的收费十分高昂,越有名的律师收费越高,不是有钱人根本就负担不起。而且就算是有钱人,如果旷日持久的打官司,对钱财来说也是相当大的负担。

好像龚茹心争产案,官司一连打了好几年,最后律师费压得原告不得不宣布破产,从之前身家数亿的富豪,一下子沦落为了破落户。

以许贯武的身家,以许氏聘请的律师团,打官司自然不在话下,就算打再久都可以坚持住。但是对那些杂志社报馆来说,打官司却是难以承受之负担。

他们报道许贯武的桃色新闻,刊登许贯武的隐私照片,这些都是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可以说是为了新闻报道自由,但是如果说成是侵犯隐私也同样可以。

这就要看律师是如何辩护的,而法院又是会如何宣判了。许氏高薪聘请的律师,自然要比这些杂志社聘请的律师更有能力,而且许贯武在香港的影响力,也是这些杂志社报馆所不能比美的,因此一旦真的闹上法庭,恐怕这些杂志社报馆光律师费就得赔的倾家荡产。

因此除了《星岛日报》、《华侨日报》等几家背景雄厚的报纸外,其他媒体收到律师信之后,马上跑到许氏来赔礼道歉,低声下气向许贯武认罪,目的就是为了免于被起诉,也免于被罚的倾家荡产的命运。

许贯武自然知道这些人现在来求,无非是被逼而已。其实只要这次放过了他们,下次该怎么报道还是怎么报道,毕竟人家开报馆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自然什么新闻火爆就报道什么。至于下次再被起诉,那就再低声下气的求一次咯。

许贯武也无意与全香港的媒体为敌,所以见他们这次软了下来,又刊登了道歉信之后,也就高抬贵手放过了他们。

其实这些报纸媒体也是看准许贯武不可能与全香港媒体为敌这一点,所以才有一丝有恃无恐。毕竟香港是一个自由社会,许贯武就算想要独霸传媒也不可能。不仅他的财力达不到这一点,而且政府也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这些媒体也想的明白,反正报道都已经刊登出去了,钱也已经装到口袋里了。现在装装孙子也少不了一块肉,相反钱包鼓了才是实实在在的实惠。所以他们也习惯了报道,道歉,再报道的恶性循环。

……

就在许贯武和这些媒体斗法的时候,《蝶变》也在吴思源的花钱宣传之下,开始在嘉禾院线大规模上映起来。

吴思源因为《蝶变》这部电影投资了百万港币,所以决不能坐视它的票房成绩低迷,因此又不惜重金投入了宣传之中。

而何贯昌对于《蝶变》这部电影却没那么在意,这部片子是由吴思源投资的,无论输赢与嘉禾关系其实不大,所以当听吴思源说希望嘉禾能出钱帮忙做宣传的时候,何贯昌才一口回绝了这个提议。也让吴思源对何贯昌失望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