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秦野靠着一身与大学生格格不入的气势,在喧闹的人群中辟出一片不被打扰的清静地带。他的目光静静追随着孙兆乐,看他的表情从懵逼到不爽,再到无语,然后便见他往这个方向看了一眼,转身和舞台侧面的人说了两句,拿了把吉他上来。

他抱着吉他在立麦前坐下,另一个拉他上去的男生报幕:“一首《触电》送给你们。”

十佳歌手比赛跟演唱会似的,台下观众立马捧场尖叫了一段。

在逐渐轻声的尖叫中,轻快活泼的前奏开始流淌。

从他们仅有的几次聊天中,秦野知道他小时候上过很多兴趣班,不过在孙兆乐嘴里,这些乐器他玩不过三天就扔了。他不像自谦的人,秦野当时听了也就信了,现在听他的现场……虽然他也听不出其中技巧,但单从流畅度来说,挑不出什么毛病。

可见他确实小瞧了自己。

孙兆乐垂着眸倾身凑向麦架。

“但请你不要太快揭开还沉默的情话,先让我多着急一下再终于等到解答……”

人群在他开口时翻涌,像烧开的水翻起白色的浪,口哨声一波接着一波。

孙兆乐说得对,阔别校园这么多年,他再回到这样喧闹年轻的场合挺不适应的,年轻人不会像他这样满腹心事,看什么都像怀念,导致他的格格不入。

他倒不是怀念大学时光,那段时间没什么可回顾的,相反称得上是他人生中最浑浑噩噩的时间。

二十出头的年纪,彷徨与自负并肩,少年秦野几乎将孤僻和独来独往发挥到极致。

大一一年下来,同班同学谈上了恋爱,秦野还没加入班级群。同寝室友的名字埋在心底,却一次都没叫过。如果不是他成绩常年霸占班级第一和年级第一,班里恐怕没几个人会对他有印象。

那时的秦野满心都是无法被世界理解的愤懑和无法理解世界的茫然,躲在自己的舒适区里怨天尤人,根本不在意和别人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