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母说你是登徒子,我以为不妥。”管氏仲姬轻声道,“你分明奸猾如豺。”
费尽口舌却等来一个“奸猾”的评价,田籍不由一囧。
不过这用词虽然不好听,但不管怎么说也是来自一位聪明的对手之口。
正所谓敌人的咒骂就是变相的称赞……感觉也还行?
旁边的妇人槐当即抚掌讥笑道:“对对对!就是头奸凶狡猾的小豺狼,咱们不能上他的贼船。”
公输五闻言又要拉开架势对喷,扞卫自家博闻兄的名誉,却被田籍抬手阻止了。
“既如此,那敢问管氏淑女,愿不愿意嫁给我这个奸猾如豺之徒?”
“你猜。”
“不猜。”
“奸猾。”
“彼此彼此。”
“不想嫁人。”
“那正好,我是一头奸猾的小豺狼。”
“也是。”
“嫁吧。”
“好的。”
两人用一种闲聊般的语气,就敲定了这桩临时起意的婚事。
旁边还等着继续对喷的公输五与妇人槐,足足愣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随即将震惊的目光投向自家兄长或女儿。
然而当事的男女,此时却极为默契地大步踏过了“该不该嫁娶”这个坎,直接过渡到基于盟婚的新契劵条文上。
……
因为有了先前大量细节讨论的基础,这次将“信任”的短板补上后,新的契劵很快有了结果。
大体上,有三条最为重要的约定。
其一,田籍与管氏仲姬立下婚约,婚期定在两年后。期间除非一方死亡,不得反悔。
其二,田籍一家与管叔吾一家建立政治联盟,攻守互助,不得互相伤害。
不过因为田籍一家就剩他自己一根独苗,所以其实等于他个人与管叔吾一家联盟。
其三,一旦双方中有人晋升秩三境界,需要重新订立契劵,延续联盟。
最后这点,却是关乎这个契劵的约束力问题。
按照“律弟子”槐的解释,因为订立契劵的一方秩次最高是秩二,所以只要双方都不超过秩二,就能受到“刑律”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