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枫没有上前去扶他,薇薇安也没有。

泰格又撑着沙发的扶手慢慢地爬了起来,迈动着瘦弱的双腿,一点点地移动,最终还是还是走到了茶几旁边。

凌枫露出了笑容,“你是我见过的最坚强的病人,你的康复速度也是最快的。我之前跟你们提到过的那个病人,她足足花了三个月的时间才做到了你今天这种程度。不过,她的病情比你这个要严重一些。”

泰格看着凌枫,“你也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医生,没有你的医术,我现在还坐在那只轮椅上。”

“你们两个就别相互恭维了好不好?哥,你也挑一把枪吧,做保镖,你不可能随时带着你的步枪。”薇薇安说。

泰格从茶几上抓起了一支沙漠之鹰,“你都已经为我选好了,不是吗?我就要这支了。”

沙漠之鹰,有着手枪之王的美誉,它的性能不算最出众,但它的威力却是最大的。这样的手枪配泰格,还真是很合适。

这时凌枫说道:“买这么多枪干什么?我们这是要去打仗吗?”

除了手枪,茶几上还有步枪、散弹枪和轻型狙击枪,给人的感觉还真像是一支特战小队去打仗,而不是一个老板和他的两个保镖。

泰格说道:“老板,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但我告诉你的是,这里是英国,不是华国。在这个国家,随随便便一个小偷都有可能带着枪。如果遇上几个歹徒持枪绑架你,你难道让我们用拳头去对付他们吗?”

确实的,英国或许还好点,如果是在美国,那枪支的泛滥就更严重了,别说是歹徒,就连上街买菜的老太太没准都带着一支手枪。在这样的环境里,薇薇安和泰格需要配枪,这其实是很有必要的,是一种安全保障。

“好吧,我不反对你们带枪,不过我还是那个说法,最好不要给我惹麻烦。”凌枫再次提醒道。

薇薇安和泰格同时点了点头。

凌枫将手里的博莱塔手枪抛回给了薇薇安,“我不需要这个,不过你可以帮我带着它。”然后他又对泰格说道:“跟我去书房吧,今天的治疗时间到了。”

泰格将沙漠之鹰放了下来,又扶着沙发的扶手往他的轮椅走去。没人扶他,他也不需要任何人扶他。

薇薇安从茶几上拿起了相机和窃听器,还有跟踪器,然后说道:“我去做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