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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命最初的光芒是从我十五岁的那年出现的,是的,对方就是我的金主。

他那个时候只是一个穷小子,空有一身实力却没有与之相对应的脑子,简直和我形成了巨大的对比,谁让我是一个女孩子呢?

脑子虽然好,但是女孩和男孩在力量上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事情,没有办法万完全去弥补,更何况我天生就是一个娇弱的花朵呢~

不过,我的金主,哦,还是叫他荒先生吧,荒先生并不觉得我是一朵娇弱的花朵,这个事情我可惜了很久的时间呢!

当然,我只是觉得对方的眼睛大概是瞎了!面对我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居然可以眼瞎到这种存在,也是一个奇迹了!

要知道我的撒娇技术可是从养父的亲女儿爱丽丝姐姐那儿学过来的,一向对男的无往不利,结果在这个家伙身上折戟,我自然是因此惦记上了他!

我绝对要让这个家伙说出我很可爱的十个点才可以,不然,休想要我放过他!

所以,我开始缠上了这个笨笨的穷小子,看着他在养父的手下工作时出各种麻烦,看他暴跳如雷地暴打对手,看他在那儿头疼报告到底要怎么写……

围观这个家伙的生活还是挺有趣的事情啊,总是能够刷新我的认知——对于人类到底为什么可以白痴到这个程度的认知。

我所接触过的人,除却那群只会听命令的手下,也就是养父和爱丽丝姐姐了,他们可都是聪明的人,这些站在高层的人可没有像荒先生那么愚蠢,做出那么多让人贻笑大方的事情。

但是,我觉得还可以让荒先生的生活更加有趣一些,所以我开始走进他的日常生活,用各种各样逗人的方法来搞对方。

看对方不得不熬夜补被我弄没的报告,看对方因为我特意指错位置而跑错地方错过重要的会议,看对方一脚踩进我的陷阱里面,这些事情都非常有趣!有趣到让我觉得说这个世界还是有些光芒的,还是有值得我活到明天去看看未来模样的存在的!

是的,我其实不是很喜欢“活着”这个事情,人类这种存在没有什么值得让人留恋的东西,每一日都是艰难的生活,勾心斗角只为了让自己舒服一些,这种生物所做出来的各种各样的决定,我只不过是一扫眼就可以看透,这样的事情着实是无趣了一些,还不如我去尝试各种各样的死法来的有趣。

但是没有关系,荒先生带来了一些有趣的事情。

我靠近荒先生的事情被养父知道了,他叫我过去教育了一番,说着不要给荒先生捣乱的话,但是我已经听懂了哦,你这是在说“再接再厉”的意思啊,只是不要捣乱,并不是离开,你也想要我们组成搭档,对吧?

也是,一个是脑力派,一个是体力派,组成搭档大概会很适合,干起活的速度也可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