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知道的是,还真就凑巧了,晋遇被保姆撞的那个路口不远处有个小区,九楼有户人家最近新养了只猫,为了小猫在家里安了好几个摄像头,偏偏就是客厅装在阳台的那个给装反了,直到这几天才发现,家里男主人就是在小区附近买的包安装的摄像头,警察再次进行现场勘查的时候正巧遇到男主人在店里闹,这一问,你说巧不巧!
再加上另外一边的队友也追回了被保姆转手出去的二手车,即便保姆清洗过,痕检科的警察们仍然采取了证据,保姆再怎么抵赖也没有用了。
母女俩“恩人”的说法不攻自破。
保姆承认是自己撞的人,把女儿给摘的干干净净,但录像中,虽然模糊了些,丁然也在其中却是无法否认的,再加上晋家态度强硬不肯和解,丁然也要跟母亲一样吃牢饭,只不过罪名比保姆轻得多。
得知这个结果的时候丁然都要疯了!她怎么也想不到事情会是这样的走向,她根本就没想过要害晋遇,她只是想把晋遇留在身边啊!她哪里想要害他了?!
这怎么就能判她的罪呢?
难道喜欢一个人也是错吗?
丁家母女入狱后,又过去近半个月,晋遇慢慢把遗失的记忆全部想了起来,即便是好脾气如他,想起自己变成七岁儿童的智商还每天给肇事者母女洗衣煮饭打扫卫生后也难免黑了脸,心情极差,好在也有好事,那就是玲珑终于成了他们家的人。
他能够帮助到的人,与在这世间受苦的人比起来,数量上远远无法对等。
但他仍旧因此感到快乐。
玲珑是个小开心果,有了她之后,本就和谐的晋家更加幸福。
然而玲珑本可以更快乐一点的——如果他们一家三口不要总是逼着她读书写字做试卷的话……晋父可能是没见过比自己儿子还聪明的孩子,自打看出玲珑的潜质,那是疯狂地想要把所有知识都教给她,明明玲珑只是不想每天写田字格才故意学的很快,然后现在她终于如愿不用抱着田字格本写123了,她改成刷试题了。
晋父要是去公司,那她就得被带过去继续学习,晋父要是特别忙,她就得被晋母带去医院,身为院长的晋母每天都要抽出时间来检查功课,除此之外还在休养的晋遇那时间就更充裕了,恨不得全用在玲珑身上!
他本来就是想给玲珑联系学校的,家人们当然不会嫌弃她笨,不认字,也不会介意她从小学开始学起,但晋遇仔细考虑过,还是不能送玲珑去小学。
她十六岁了,不适合去上小学,而且越是小的孩子,情绪越是敏感纤细,很容易受到伤害,要是让人知道她十六岁才上小学,很难保证其他人不用异样的眼光看她。所以晋遇是这样打算的,先给她看看学校,然后在家里养个两三年,等她把基础知识学习的差不多了再送她去上学。
可她学的实在是太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