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啊!啊啊啊!”雨果的耳朵已经开始耳鸣,就犹如爱尔兰踢踏舞大河之舞一般,震撼而强劲地敲打着耳膜,一个浪头接着一个浪头汹涌而来,让雨果根本没有时间来得及反应,只能是被动地在汹涌波涛之中起起伏伏,下一秒,就直接将雨果吞噬。
雨果甚至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前进的,似乎更多时间是人群在推着他前进,有人往前拉他,有人往后拽他,甚至还有人往下压他,无数只手朝着雨果伸过来,彷佛想要将他撕成无数个小小的碎片一般,这让雨果失去了对自己身体的掌控权,就好像一叶独木舟一般,在暴风雨之中颠簸起伏,似乎随时都会被海浪劈成无数碎片。
等雨果离开人海通道,站在另一侧尽头时,看着眼前依旧是激情咆哮、汹涌澎湃的海洋,只觉得自己的身体已经不是自己的,浑身上下每一块肌肉似乎都被那热情的手臂拍打着,甚至比被压路机碾过之后还要痛苦,那无穷无尽的热情用最直接最深刻的方式让雨果的身体记住了所有一切。
雨果曾经想过伦敦之行会是无与伦比的,但他却远远低估了这一切,没有想到这一切会如此汹涌如此肆虐如此残暴,甚至超越了雨果记忆之中任何一次人潮聚集的盛况!这让雨果不由就在脑海中构想,当年披头士初次抵达美国时,见到了什么样的场面,他们又是什么样的心情,他们是否也曾经经历着如此的狂热……
历史真的是很有趣的东西,不是吗?想象一下,三十多年前,美国人们在为来自英伦三岛的音乐势力而狂热躁动;三十多年后,英国又因为美国汹涌而来的电影势力而群起欢呼。三十多年前,摇滚强势崛起席卷全世界;三十多年后,仅存的摇滚荣光却在逐渐被人们所遗忘。
特别是眼前这一幕由“雨果”这个人来感受,就越发有趣了,雨果首先是一名电影演员,这一次前来欧洲也是为了宣传“独立日”这部作品;但没有人能够忘记雨果是一名乐队主唱——摇滚乐队的成员,而他所代表的恰恰是如今以美国为起点影响全世界的摇滚新势力,一如当年以英国为中心辐射开来的摇滚力量。站在演员和摇滚之间,雨果以一种奇特而独特的视角审视着眼前这一切。
眼前这些人到底仅仅是因为“独立日”这部电影而狂热,还是因为雨果·兰开斯特这位顶尖巨星而狂热,亦或者是因为荣耀至死的乐队主唱这个身份而狂热……雨果无从判定,他可以确定的是,至少他们不是因为信仰而前来的。
当年披头士所掀起的狂热是来自于人们对摇滚的信仰,那种坚信着摇滚可以改变世界的信念,那种坚信着摇滚就是文化的未来发展方向的信念,那种坚信着摇滚是用来对抗政府对抗社会的武器的信念……这些信念演变成为了一种信仰,宛若宗教一般,由内而发迸发出无穷无尽的热情,让每一次呐喊都成为了奠定历史的基石,让每一次歌唱都成为了改变历史的动力,让每一次狂热都成为了社会变革的能量。这,才是造就了摇滚黄金年代的真正原因。
可是,进入九十年代之后,虽然有垃圾摇滚,虽然有新金属摇滚,甚至已经让主流市场重新重视了摇滚的存在,但那种流淌在血液之中的摇滚信仰却已经缺失了,即使摇滚音乐的销量再出色,但终究只是商业的胜利,而不是信仰的复苏,这才是摇滚真正没落的原因。
“怎么可能仅仅只有我?就好像我是最后一个仍然在战斗的孩子,那仍然坚信着:我会守护信仰,光荣地昂首迎接失败;我会将旋律铭刻在心,歌唱永不停止。”
旋律就如同惊涛骇浪一般在脑海里掀起了强大的风暴,雨果身体里的血液如同万马奔腾一般狂暴肆虐,看着眼前那黑黑压压的汹涌人潮,雨果不由握紧了拳头,内心的信仰无比坚定而强硬地生根发芽:荣耀,还是死亡?他依旧选择朝着无上的荣光昂首阔步,即使代价是遍体鳞伤、即使代价是死亡威胁,他也绝对不会动摇!
经历了过去一年的低迷,经历荣耀至死的重新复苏,经历了破茧重生的突破,此时此刻,雨果内心萌发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大胆想法:他,要让摇滚的信仰,在历史长河之中再次重生,重新绽放出无上荣光!
这不仅仅是一个大胆的想法,更是一个不可思议、不自量力的想法,甚至比荣耀至死开辟出一片属于新金属摇滚的天地还要艰难——艰难十倍、百倍乃至千倍。因为时代已经前进,而摇滚的荣光已经被彻底遗忘在了历史长河里,进入九十年代之后,摇滚精神已经开始落后于时间、脱轨于商业、疏离于主流,这是时代的进程,也是文化的变革,更是历史的必然。
新金属摇滚仅仅只是在摇滚圈子里开辟出一片新天地,荣耀至死所面对的是逐渐僵死老化的摇滚势力,打破这一禁锢就已经是困难重重了;而从被放逐到偏僻一隅的摇滚井底走到视野开阔的主流市场,更是几乎已经消耗掉了荣耀至死的所有精力。现在,雨果却是想要让那种属于摇滚的信仰再次成为文化的一部分,再次唤醒人们内心深处的摇滚精神,这已经脱离了摇滚范畴、甚至脱离了音乐范畴,难度之大难以想象。
可以说,这就是在与整个社会文化做抗争,与整个历史进场做抗争。这就是螳臂当车、不自量力的一个想法,这就是一个注定将会失败的想法,就好像堂吉诃德一般。